为什么武汉残疾人坐地铁事件会反转?

个人理解还是我们在法律法规上在具体细节方面缺少一些人性化的温度。其他方面比如政策,当事人等都没什么大问题。

当事人为有明显特征的残疾人,政策对残疾人有优惠,但是平常可能也有不少人浑水摸鱼,导致地铁方面严查残疾证,这也无可厚非。

个人建议就是在法律法规上面给地铁的工作人员多一些宣导,给那些有明显特征的残疾人予以放行,不明显特征的要求出示残疾证即可,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至于如何判断有没有明显特征就不用多说了,总不能看着别人没胳膊还要求别人拿残疾证来证明吧。

这也就是地铁上的这个工作人员在执行方面为大家所诟病的地方,但是实际上他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所以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法律法规更有温度,给这少数部分的弱势群体保留一些体面吧。


2024-03-30 更新

很多人包括高赞的答案都表示当事人的其他情况如何如何,但是这也改变不了当事人的残疾事实。

一条法律法规的出台面向的是所有公民,尽量的追求公平公正,不能因为他的经济情况或者其他情况较好就要选择性的不适用,这个口子一旦开了可能造严重的社会问题。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叫马云的小伙子身家亿万,但是是物理上的残疾,难道他就不能享受残疾人的优待吗,他应该得到优待,至于他本身愿不愿意属于个人意愿,但是不能剥夺他的权利。

上到达官显贵,下到贩夫走卒,都是法律法规的受众,无关其他。

当我们感概于国外那些人性化执法的时候,到自己身边的时候也可以多一份宽容,推动这个社会的包容,法治的进步。

当事人希望的是在肉眼能观察到的明显残疾特征下不需要查证件,那么就在法律法规中对这种情况说明下即可。

至于如何分辨明不明显则是执行层面的问题,如果对执行人不信任,可以推动对执行人的监管及措施,这也正是法律法规在如今这个社会细化、进步的体现,也是一个社会往更法治更进步的方向发展的趋势。

本文章由javascript技术分享原创和收集

发表评论 (审核通过后显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