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鶴亭記-(蘇軾)-宋代:蘇軾

熙寧十年秋,彭城大水。雲龍山人張君之草堂,水及其半扉。明年春,水落,遷於故居之東,東山之麓。升高而望,得異境焉,作亭於其上。彭城之山,岡嶺四合,隱然如大環,獨缺其西一面,而山人之亭,適當其缺。春夏之交,草木際天;秋冬雪月,千里一色;風雨晦明之間,俯仰百變。
山人有二鶴,甚馴而善飛,旦則望西山之缺而放焉,縱其所如,或立於陂(bēi)田,或翔於雲表;暮則傃東山而歸。故名之曰“放鶴亭”。
郡守蘇軾,時從賓佐僚吏往見山人,飲酒於斯亭而樂之。挹山人而告之曰:“子知隱居之樂乎?雖南面之君,未可與易也。《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 《詩》曰:‘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蓋其爲物,清遠閒放,超然於塵埃之外,故《易》《詩》人以比賢人君子。隱德之士,狎而玩之,宜若有益而無損者;然衛懿公好鶴則亡其國。周公作《酒誥》,衛武公作《抑戒》,以爲荒惑敗亂,無若酒者;而劉伶、阮籍之徒,以此全其真而名後世。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閒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爲害,而況於鶴乎?由此觀之,其爲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山人忻然而笑曰:“有是哉!”乃作放鶴、招鶴之歌曰:
鶴飛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覽兮擇所適。翻然斂翼,宛將集兮,忽何所見,矯然而復擊。獨終日於澗谷之間兮,啄蒼苔而履白石。
鶴歸來兮,東山之陰。其下有人兮,黃冠草屨,葛衣而鼓琴。躬耕而食兮,其餘以汝飽。歸來歸來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元豐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記 《放鶴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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